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 白洋淀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安政通2022〔5〕号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白洋淀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白洋淀。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安新县寨里乡、三台镇、大王镇、安新镇、赵北口镇、圈头乡、刘李庄镇、端村镇、同口镇、安州镇、老河头镇、龙化乡。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22 年5月30日
什么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指,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自然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构办理。跨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当前正在开展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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