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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扩大试点工程安新县低-中污染鱼塘原位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扩大试点工程安新县低-中污染鱼塘原位修复项目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新县圈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扩大试点工程安新县低-中污染鱼塘原位修复项目
2.1.2建设地点:安新县圈头乡境内63个鱼塘;
2.1.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鱼塘修复工程、堤埝拆除工程、水质及堤埝土壤检测工程。
(1)鱼塘修复工程:鱼塘63个,总面积6715.1亩。依据治理目标,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将.鱼塘分为无污染、轻微污染、中度污染三类。依据污染类别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
(2)堤埝拆除工程:堤埝总长度约为60千米,堤埝顶部高程范围6.8-8.5米,顶宽范围 1.0-9.5米。清除堤埝长度60千米,土方约63.88万立方米。
(3)水质及堤埝土壤监测工程:在治理期间,对鱼塘水质进行监测,观察水质变化情况;对需清理和清理过程中的土方进行监测评估,分类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可研与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可研与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域主要位于安新县、容城县境内,包括白沟引河入淀口、王家寨村西、藻苲淀至安新码头、圈头片区(光淀张庄、圈头、田庄村)通村路、采蒲台村通村路。
白沟引河入淀口、王家寨村西、藻苲淀至安新码头段位于白洋淀北部;
圈头片区(光淀张庄、圈头、田庄村)通村路位于白洋淀中部;
采蒲台村通村路位于白洋淀南部。
2.2主要建设内容:
(1)引黄入冀补淀入口采蒲台村进村道路管涵工程;
(2)白沟引河入淀口清淤疏浚工程;
(3)王家寨村清淤疏浚工程;
(4)圈头片区(光淀张庄、圈头、田庄村)进村道路管涵工程;
(5)藻苲淀至新安码头疏浚工程。
工程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清除试点区内主要阻水点,通过穿路构筑物联通淀区水水系,以提升试点区水动力条件,为淀区百淀联通工程的顺利实施积累经验。在5条进村道路上共布置15处穿路管涵,每处采用四孔并联方式排水,总长约880m。疏浚河长11730m,疏浚方量约为87万m³,其中水下方量约54万m³,水上方量约33万m³。
2.3项目总投资:约2.49亿元(含征地拆迁)。
2.4招标范围:
(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如有)等),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配合进行项目审查、备案等,成果满足有关部门要求;
(2)勘察测量及监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勘察方案编写、初勘、详勘、补勘、地质勘察、工程室内试验、出具地质勘测报告等;测量: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测量方案编写、水下及地上地形测量,出具测量测绘相应成果文件等;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水质、底泥、阻埝的物理性状、营养成分等监测,同步开展水生态监测(如需),并出具CMA认证的监测报告(水生态监测除外)等;
(3)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图纸、概算等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编制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与当地主管部门针对规划符合性的设计配合;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配合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上述成果需满足水利水电及环境保护行业各项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咨询机构审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并须提供设计交底,配合后续用地审批、用地征迁、招标、施工、验收、科学研究(如有)、奖励申报(如有)等工作。
2.5服务期限:
(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报审稿;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专项报告在项目开工之前提供。服务期限为取得各专项报告批复之日止,如项目设计方案发生调整,需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方案调整及变更等相关工作。
(2)勘察测量监测服务期限为: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监测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设计服务期限为: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报送设计方案,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设计方案审查的深度;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设计方案后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图纸、概算等内容);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20日内完成满足开工需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上述设计服务期限仅为初步预计的设计服务期限,最终设计服务期限应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项目实际实施时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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