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
1、参团后如发生单房差的客人,我社又不能拼房的,请按规定补足单房差,如遇单男单女需夫妻分住;
2、火车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于旅行社范畴,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12306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3、专列、包船、系列团均有不同成团人数,专列如未达到要求人数则改走正班车,开行日期和路线以铁路部门最终命令为准,系列团最低成团人数以合同签订为准。
4、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罢工等)影响行程,在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后,旅行社有权作出行程调整,但不减少行程内容及降低产品质量,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未产生的按实际退还客人;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临时政策性调整所产生的交通、住宿及门票差价由客人补齐;由于天气恶化、自然灾害、铁路、航空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延误行程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客人自理,如因住宿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住宿地点,请谅解。
5、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特殊原因导致不能赠送的,我社不退任何费用;
6、以上行程供参考,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性景点暂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按照游客缴纳的实际门票费用退游客;
7、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游客如有购物和自费活动需要,抵达当地后,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安排;
8、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如有问题我社以意见单为准;虚假填写、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回程后再行投诉,我社不再受理。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方便我社协助处理。由于旅游产品服务是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无形产品,自身涉及多环节、综合复杂多样性的特点;请游客在当地服务有何不满意之处,敬请及时告知我社,以便在现场核实,及时处理;
9、保险服务:已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赠送《旅游者意外伤害险》,如有意外事故发生请及时联系导游或我社工作人员,治疗结束后按所投保保险条例理赔;
10、专列保健医生只负责全程火车上的保健咨询及轻微创伤的处理,游客抵达旅游目的地后如出现身体不适以当地120急救为准。如游客身体出现不适应及时通知本团导游;
11、出团通知单为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之一,本计划行程单为计划行程,最终行程、住宿酒店、出发集合时间,以出团通知单上计划行程为准!
12、如所给铺位不符,我社只负责退还铺位差价,不承担任何损失!
13、在不影响原所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和行程安排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游客需等待。
14、专列具体开行时间及停靠站以铁道部部令为准,如因专运、暑运、春运高峰或遇战争、地震、台风、水灾等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其它原因,路局和铁道部未能批准列车无法开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有特殊需要可换成其他车次及景点,行程因时间调整如有变化,以出发前的为准,如取消此行程,我社将只负责退还全款,不承担任何损失,敬请谅解!
15、65周岁以上老人参团,需有家人陪同且身体健康适宜出游,产生责任自负。谢绝患有不适宜出游疾病史的游客
参团,如隐瞒病史行程中发生一切后果游客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