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出台《保定市河湖清理行动方案》,针对河湖存在的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四乱”问题,全面开展清除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三清”行动,有效改善河湖面貌,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
要求各县(市、区)3月21日至5月31日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行动,5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方案》提出,要坚持全域覆盖,按照一河一策制定的具体清理方案,早清快清,清管结合,务见实效。
《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实现全部河湖水面无漂浮物、岸线无垃圾、管理范围内无违建,确保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加快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进度,依法取缔封堵各类非法排污口,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市、区)要对所有非法采砂取土,坚决予以打击,对本区域存留的采砂取土坑,按照省要求的标准,加快平复整治进度,完成砂土坑治理工作。
《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河道湖泊内各类垃圾、废弃物;清理打捞河道及淀区水域水面垃圾、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严禁向淀区及河道排放污染物; 全面清除各类阻碍河道行洪的林木,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整治擅自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违法种植及养殖等行为;清理河道两侧划定为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散乱污”企业等影响河湖环境的设施设备。
全面实施 白洋淀上游排污口综合治理,杜绝非法排污。全面摸清白洋淀上游所有河道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登记和审批、监测、台账等情况,对非法设置的排污口予以封堵,对未能达标排放的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提高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全部完成排污口信息录入、在线监测、竖牌立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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