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战时伦理构建与妇女家庭身份的新变 有学者注意到孙犁小说中具有儒家色彩的家庭叙事,并从传统文化秩序的角度做了解释。[1]实际上,孙犁对妇女与公婆、父母之间关系表达的传统倾向不仅出于自身的文化观念,还取决于抗战时期的政策导向。当时的家庭关系是一个颇为敏感的政治问题。国民党推行“新生活”运动,在抗战期间倡导妇女作“新贤妻良母”。中国共产党则更加注重妇女的抗战参与,如周恩来发表《论“贤妻良母”与母职》,反对“不承认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2],中共中央妇委指出“我们不空口反对‘贤妻良母’的口号而应做新的解释,应创造无数抗日革命的模范妻子(贤妻)、模范母亲(良母)以至模范女儿、媳妇、婆婆等等。”同时指出妇女受三条铁链的束缚,“宗法社会的统治和家庭困苦的情形,烦琐事务的压迫,使妇女大众很少参加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可能。”[3]根据地的政策以发动妇女广泛参与抗战工作为核心,至于家庭关系,如果说抗战前期提倡妇女从家庭中“走出”,后期则更加注重抗战前提下的“和睦家庭”的建设。而向全国推广的“和睦家庭”的口号正是晋察冀边区的经验。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语境下,孙犁的小说对妇女与家庭关系的处理将抗战参与放在第一位,并在可能的条件下努力营构和睦的家庭关系。在此过程中,妇女在社会与家庭之间的新的身份正在生成。 孙犁以王振中、李佩钟的“走出”叙事支持了妇女从家庭关系中挣脱。在此,值得追问的问题有三。其一,为什么要“走出”?王振中和李佩钟的婆家都反对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斗争,这是前提条件。王振中的婆家“落后”,公公是有名的顽固分子,她“出门见人就害臊”,“不像别人那样舒展”。[4]李佩钟的婆家则是恶霸地主,与国民党勾结破坏抗日。其二,走到哪里去?王振中摆脱旧家庭的束缚,成长为抗日队伍中的一名看护。知识女性李佩钟从婆家叛逃出来,做了抗日政权的县长。妇女挣脱家庭的目的是参加抗战,这是问题的关键。其三,依靠什么?王振中的婆婆对“我”“拣着话说”,近乎恳求,数次找到学校哭诉。“我”曾经赌气说“丢不了她,丢了我赔”,最终王振中向县政府“告状”,要解除婚姻,她真的“丢了”,夫家自然找不到理由和责任人来“赔”。《风云初记》中,李佩钟甚至代表新政权对公公田大瞎子违反政策、欺压农民作出了判决,僭越了媳妇对封建家长的尊从关系。可见,抗日政府是重要的依靠。这三个支持“走出”的因素缺一不可,否则就是另外的情形了。 在家庭成员也是热心抗日的情况下,叙事会转向“和睦家庭”。孙犁十分深情地讲述了秋分(《风云初记》)、水生嫂(《荷花淀》《嘱咐》)把深明大义的公公做主心骨,获取精神力量的故事。水生参军,“父亲一手拉着小华,对他说:‘水生,你干的是光荣的事情,我不拦你,你放心走吧。大人孩子我给你照顾,什么也不要惦记。’”[5]这位一家之长说到做到。在可以看作续篇的《嘱咐》中,水生嫂三次讲到公公的艰辛。第一次说“爹是顶不容易”。第二次是在黎明送行时,她执拗地要求水生到父亲的坟上看看,诉说了老人怎样在兵慌马乱中拖着病体、拼着性命、殚精竭虑照顾全家。第三次,临别之际,水生嫂用“爹的话”对水生进行了高瞻远瞩、立场坚定的“嘱咐”。无独有偶,《风云初记》中秋分对公公高四海也体现为类似的尊敬、服从。公公之于水生嫂、秋分不仅是家长,而且值得信任和依靠,是兵荒马乱中相依为命的人。不得不说,这样的书写比之李佩钟的“突围”更真实可感。 孙犁这样的伦理叙事和晋察冀根据地首倡的“和睦家庭”导向当有一定的关系。此外,孙犁出身在一个稳定的农商家庭,妻子与母亲遵从传统角色和睦相处,对叙事形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散文《父亲的记忆》中写到父亲的性格朴厚,勤谨持家,以至“父亲去世以后,我才感到有了家庭负担”。更有意味的是,散文中的“我”也提到“不容易”,妻子抱怨“我”,“你应该先说爹这些年不容易!”[6]可见,水生嫂、秋分对公公的敬爱是有着现实生活的蓝本。可见,孙犁的小说叙事并非着意突破伦理秩序,而在于建构配合抗战的家庭关系。 尽管“和睦家庭”与“走出”所展现的伦理关系截然不同,但是妇女新的家庭身份却有相通之处。那就是,不再单纯地从事家务劳动,同时还要尽自己的力量参加抗战工作。至于女主人公如何处理家庭关系,要视家庭成员的作为而定,因而具有了相对的主体性。对照王振中与袁静、孔厥《新儿女英雄传》中的杨小梅可以发现,王振中并非受到婆婆与丈夫在精神、物质上的凌虐,迫不得已才参加革命,而是主动的判断与选择。与杨小梅被塑造为一个崇拜英雄、结婚生子的新传统女性不同,孙犁赋予了王振中自尊、绝决、独立和诗意,蕴含着对妇女新身份的期待。 实际上,妇女在社会、生产中的贡献既是新身份的特征,也是保障。不独孙犁的《风云初记》中李佩钟担任女县长、春儿成长为妇女自卫队的队长,《蒿儿梁》中有妇救会主任,《麦收》中有青妇部长,妇女干部在其他抗战小说中也是活跃的,例如,雪克的《战斗的青春》中有女区长许凤、刘流的《烈火金钢》中有女区长金月波。妇女社会地位的取得并非虚妄。当时,晋察冀边区的妇女组织工作在根据地是相当突出的,妇女参政较为普遍,女区长、女乡长很常见。[7]可见,孙犁小说中的晋察冀妇女参政不是单纯的理想。 综合来看,孙犁关于妇女与家庭关系的书写出发点是构建与抗战相适应的伦理关系。一般而言,孙犁是个“旧的观念很重的人”[8],但是他的创作毕竟观照了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更多的乡村妇女走向广阔的社会。即便是“和睦家庭”中柔顺的妻子也不再是“妇,服也”[9]意义上的被动承受者。因而,战时伦理关系的构建与妇女家庭身份的新变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致。尽管这样的叙事遮蔽了诸多复杂的现实因素,却准确把握了时代精神对妇女身份新变的促动。这也提示着,妇女的解放需要一定的先决条件,她们的命运与大时代有着密切的关联。 四、时代尺度衡量与妇女命运的浮沉 如上所述,孙犁的小说从多方面对时代政治导向与晋察冀妇女新生的气质进行了合一的叙事。正如他自己所言:“我在写她们的时候,用的多是彩笔,热情地把她们推向阳光照射之下,春风吹拂之中。”[10]这也就意味着文学想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时,孙犁的叙事也隐隐约约呈现出“彩笔”之外的描绘,单纯、乐观的“美的极致”并不是分别赋予作品中所有的女性。孙犁对妇女命运的叙事,叙事态度的时而忧伤,时而沉重,时而纠结,时而嫌恶,其中无不蕴含着时代的评判尺度。 《风云初记》中,关于李佩钟的叙事矛盾重重。这位知识女性义无反顾地奔赴革命,在工作中热情、坚定,却往往思虑沉重,力不从心。杨联芬认为这缘自孙犁“革命文学中的多余人”的身份:“一方面要以主流政治意识看待李佩钟,对她的行为评判多有苛刻之处,但人物的行为本身又没有多少是值得指责的,因而有些揶揄显得言不由衷。”[11]李佩钟身上确实凝聚着隐含作者对知识分子的矛盾心理。值得思考的是,她最初参加革命时迎着风唱着歌,那单纯的快乐怎样被痛苦吞没。 关于李佩钟的叙事从她与高占山的关系开始转为凝重。李佩钟一方面把“高支队长”当做“老干部”“领导人”,小心翼翼地检讨知识分子的自我,另一方面则爱慕他,甚至疼惜地看着他吃羊肉饺子。但她还是克制着对爱情的怀想,在组织劳动的间隙安排高庆山与妻子相聚。面对母亲的质疑,她的回答是“他家里有女人”。可见,不是不爱,也不是高庆山不接受,而是“不愿意再把痛苦加给别人” [12]。牺牲所爱去成全一个农村妇女的婚姻,独自在夜晚陷入对婚姻的渴望,这样的情节处理与其说出于现代女性精神的自觉,莫若说是出于阶级的考虑。抗战时期,大量的知识女性在“团结各阶层广大妇女群众在党的周围”[13]的指导思想下投入工作,但是根据地重要的工作特点是“妇女运动有着明确的阶级性”[14]。随着工作的深入,知识女性在参战动员、生产建设中难免遭遇尴尬,特别是在婚姻问题上可能遇到障碍。孙犁的叙事精微地呈现了李佩钟如何因农民革命者高占山陷入复杂的痛苦,或许正是反映了这样一个过程。 这样的知识女性命运叙事在抗战文学中是普遍的,比如《烈火金钢》中的林丽遭受丁尚武的误解和谩骂,比如《战斗的青春》中的许凤在胜利的前夕牺牲,江丽也是徒劳地仰慕李铁。不同的是,孙犁怀着“小资产阶级”式的审美,杂糅了对生命中错过的女性——王淑和梅的怀念以及启蒙知识分子的关怀来呈现李佩钟女性生命的存在。但是,他也无法构建一个知识女性的精神解放,“她的名字已经刻在县里的抗战烈士纪念碑上”[15],这是小说最后一句话,也是文学想象能给予李佩钟的全部光荣。 《风云初记》中有一个被称为“寡妇”的无名女性,与李佩钟形成鲜明的对照。“寡妇”在艰难的生活中和长工老温惺惺相惜,并生下一个孩子。经不住俗儿恐吓,她只得把孩子交出去陷害春儿。后来,她被动员讲出了真相,不但没有遭受想象中的灾难,还与老温喜结连理。新政权赋予了妇女婚姻自主权,财产继承权,这是“寡妇”对抗族权的有力武器。“寡妇”并不具备参加革命争取解放的主动性,她之所以能够改变命运,关键就在于“农民妇女”的身份。而对于作为主体的“农民妇女”的作用,早在1928年的《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农民问题决议案》就有阐释:“在农民革命运动求得胜利的斗争中,吸收农民妇女群众加入斗争有极大的意义。她们直接参加农村经济,在农民队伍中间占重要的部分,而且在农民的生活中有伟大的作用。”[16] “寡妇”属于时代尺度衡量下被解放的对象,孙犁在叙事中安排了她在妇女组织帮助下光明正大的再婚。婚礼上免去了寡妇身后燎火把去邪魔的陋习,因为“那简直是拿着妇女开心,是封建势力对寡妇的残酷虐待”,而现在“婚姻自主了,妇女的人格提高了,要免除这个,叫她像初次结婚一样受到人们的尊敬,感到快乐”。[17]两相对照,“求解放”的李佩钟飞蛾扑火一般奔赴革命,却无缘“幸福的新生活”,“被解放”的“寡妇”则有尊严地迎来了转折的契机。命运浮沉之间,彰显着时代尺度的强大效力。 俗儿的堕落叙事从另一维度体现了时代尺度的衡量。共产党最初在子午镇出现,俗儿就迫不及待地参与到各种运动中去,成了妇救会主任。这是一个渴望进入公共秩序的女人,对工作满怀激情,挑战了田大瞎子的权威,还鼓励丈夫高疤参加共产党。但是,享乐的思想、父亲的导向、丈夫的恶习形成一股合力,坠着她向下沉沦。俗儿的堕落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作风问题”起着微妙的作用。叙事有着强大的现实背景。在早期妇救会的工作中,“对于一切不幸沦为‘破鞋’的女子,我们的态度应当是寄予最大的同情和积极的援助”。[18]大批有“作风问题”的妇女加入到妇女运动中,打破了僵局。俗儿最初大胆讲话,挨家挨户派做军鞋,被选为妇救会主任是历史的真实写照。但是,实际工作中的这类妇女出现了投机取巧、关系混乱、投敌叛党等问题,并且“这些妇女的风流行动及流氓作风也阻碍了广大妇女参加妇救会,使人们误解妇救会”,所以“在工作中应注意改造他们,否则她们将不适合工作之要求,并会受淘汰”。[19]据史料记载,晋察冀边区“1940年以后,对于某些生活作风上有毛病,而在妇女工作上有积极贡献的村干部大量洗刷。”[20]这正是俗儿在叙事中转而堕落的现实动因。俗儿不能为妇女组织所容留,更不能为作者内心的传统观念所容留,叙事对她充满嫌恶,自然不会给予浪子回头、洗心革面的机会。 俗儿可以作为孙犁土改叙事中的小满和双眉的有效参照。小满为什么心怀忐忑,害怕被斗争?生性敏感的她未必感知不到作为先例的“俗儿”的存在。而双眉之所以能够争取到组织“互助组”的权力,积极加入了党组织,隐秘的前提是经老邴考察她并无“作风问题”。 孙犁小说中的妇女命运的叙事受到时代尺度的制约,谁能在主流秩序中走向光明,谁会中途掉队绝非偶然。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确定融妇女解放于社会解放的宗旨,决定了阶级是妇女接受时代挑选的基本要素。随着抗战形势的变化,从各种角度来考虑的是否有益于抗战则成为标尺,筛选着大时代的女儿。再加上传统文化对妇女的规约,孙犁自身观念的潜在作用,叙事对妇女命运的安排具有明显的策略性。 结语 有学者说:“以孙犁‘抗日小说’代表的四十年代以后的现代革命文学的基调与主题,乃是以对新的人情美和人性美的痴迷追求,是以乐观的理想和明朗温情的风格,表彰柔顺之德,着意寻求自然人性的美好和顺服于革命需要的‘政治觉悟’的综合,由此在中国现代革命文学内部建构一种特殊的美学/历史原则,以抚慰和激励来自乡土并渴望建立新的民族国家的年轻革命者们。”[21]确实如此。但是,孙犁的叙事在20世纪40年代的抗战文学中彰显着独特的精神关怀。在《孙犁文集》的《自序》中,他写道: 我最喜爱我写的抗日小说,因为它们是时代、个人的完美 真实的结合,我的这一组作品,是对时代和故乡人民的赞歌。我喜欢写欢乐的东西。我以为女人比男人更乐观,而人生的悲欢离合,总是与她们有关,所以常常以崇拜的心情写到她们。[22] 孙犁的抗战小说聚焦晋察冀妇女,渗透着他将创作视为“时代、个人的完美真实的结合”的理念,这是他与同道作家赵树理、孔厥、袁静、李季等的根本差异。孙犁不仅歌颂了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抗战对妇女从上而下的解放,对妇女抗战参与的必要性做了文学的阐释,而且注重时代带来的妇女精神层面的更新,并从女性解放的角度反观抗战的意蕴。因而,这些创作一定程度上呈现了晋察冀妇女对抗战的贡献与自身的精神成长。尽管叙事应时代的需求而采取了一定的策略,但是,对妇女民族意识的觉醒、婚恋情感的自觉、家庭身份的新变、自我命运的沉浮有着深刻、具体的呈现。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来观照,孙犁的叙事彰显出女性在民族解放、阶级解放中的贡献与实现,也留给未来以遗憾和召唤。 参考文献: [1]李展:《孙犁抗日小说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08年,第77页。 [2]周恩来:《论“贤妻良母”与母职》,《新华日报》1942年9月27日,第4版。 [3]中共中央妇委:《关于目前妇女运动的方针和任务的指示信》,《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第140-144页。 [4]孙犁:《走出以后》,《孙犁文集》第1卷,第38页。 [5]孙犁:《荷花淀》,《孙犁文集》第1卷,第94页。 [6]孙犁:《父亲的记忆》,《孙犁文集》第3卷,第410页。 [7]中共中央妇委:《关于目前妇女运动的方针和任务的指示信》,《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第140页。 [8]孙犁:《父亲的记忆》,《孙犁文集》第3卷,第411页。 [9]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01年,第259页。 [10]孙犁:《关于<山地回忆>的回忆》,《孙犁文集》第6卷,第357页。 [11]杨联芬:《孙犁:“革命文学”中的多余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8年第4期。 [12]孙犁:《风云初记》,《孙犁文集》第2卷,第157页。 [13]中共中央组织部:《妇女工作大纲》,《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第1页。 [14]中共中央妇委:《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初步总结和今后妇女工作的意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第764页。 [15]孙犁:《风云初记》,《孙犁文集》第2卷,第391页。 [16]《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农民问题决议案》,陈翰生、薛暮桥、冯和法编:《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1辑,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第31页。 [17]孙犁:《风云初记》,《孙犁文集》第2卷,第254页。 [18]刘英:《关于“破鞋”问题》,《中国妇女》第1卷第2期,1939年7月1日。 [19]浦安修:《五年来华北抗日民主根据地妇女运动的初步总结》,《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第685页。 [20]田秀涓:《1943年前晋察冀农村妇女工作的初步估计》(1937-1945),《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第796页。 [21]郜元宝:《孙犁“抗日小说”的“三不主义”》,《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22]孙犁:《孙犁文集·自序》第1卷,第4页。 (稿件来源:公众号“京畿学堂”2019-11-28) |